《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A Brighter Summer Day) 影評:四個小時不是耐心測驗,是國家走進一個家所需要的時間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1991)

導演:Edward Yang (楊德昌)★ 9.4/10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原創主視覺——大片炭黑的夜色裡,一個無名的小小身影舉著手電筒,一道窄窄的暖色光束斜斜落在地面,只照亮一小塊地方;遠處是一排低矮日式屋頂的剪影

#華語電影#影史經典#成長故事

這部電影不只一個長度。

今天通行的版本是 237 分鐘。2009 年,波隆那電影資料館的 L’Immagine Ritrovata 修復實驗室與電影基金會(The Film Foundation)的「世界電影計畫」、中影及楊德昌遺產管理方合作,用原始的 35 釐米攝影與聲音底片修復了這個未刪節版;標準收藏(Criterion)又為 2016 年發行的影碟做了一次 4K 修復。但在這些修復之前,它主要以刪節的形式存在:1992 年柏林影展青年論壇的目錄登記的片長是 185 分鐘,日本第一次在戲院上映的是三小時八分的版本。標準收藏的說法是,這部片數十年來只能以刪節版、低畫質的家用影音版本流傳;學者謝世宗指出,台灣的研究者有很長一段時間只能到電影資料館看錄影帶,或者買對岸的盜版光碟,以至於許多人對這部片的印象「就只是一片漆黑」——對一部關於光的電影來說,這是很殘酷的命運。

1991 年 7 月 27 日它在台北首映時,台灣觀眾看到的也是一個短版本。共同編劇鴻鴻(片中掛名閻鴻亞)2016 年接受標準收藏訪問時回憶:當時本地的發行商不肯上映一部四小時的電影,楊德昌只好自己剪出一個三小時的版本,而且始終不滿意。然後是關鍵的一句:短版刪得最多的,是小四父親與白色恐怖的戲,重心因此從政治內容移開,更多地放在孩子們的故事上。鴻鴻也提到,楊德昌原本希望這部片能在坎城放映,結果沒有入選,他得到的理由是那一年的長片太多了。這部片的長度,從一開始就在讓它付出代價。

另一份記述指向同一個方向。影評人東尼·雷恩(Tony Rayns)1992 年寫道,在東京影展拿下評審團特別獎的那個三小時版本,「比完整版更緊密地聚焦在小四與小明身上」。(台灣戲院版與國際版不是同一個剪輯:依娛樂重擊引述《再見楊德昌》一書中陳以文的說法,前者兩小時五十分,後者三小時。但兩份記述描述的剪法方向一致。)

所以關於這部片常見的那句抱怨——它是不是太長了?——其實有一個實證的答案。有人真的把它剪短過,而被剪得最多的,正是國家。

本站的判斷是:《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的長度不是耐心測驗,而是論點本身。國家暴力是一點一點「滲」進一個少年的世界的:靠的不是某一場戲,而是手電筒、收音機、一個國文分數這些日常物件上慢慢累積的重量——這件事快不起來;剪短它,國家在這個家裡的存在就稀薄了。它唯一沒能用同樣的耐心看清的人是小明:兩百多分鐘讓觀眾看著父親一遍遍重寫自己的一生,卻始終只從外面看她。9.4 分。

一、1960 年的台北,1991 年的回頭

電影用字卡把時間交代得很清楚。序幕是 1959 年夏天:父親向一位沒有入鏡的學校行政人員爭辯兒子的國文成績,他不相信兒子只考了五十分;結果小四被分進建國中學(當時還是省立)的夜間部。正片從 1960 年 9 月開始,片尾字卡則停在 1961 年夏天。中央社的報導指出,小四讀建中夜間部是楊德昌自己的經歷。楊德昌 1947 年生於上海,1949 年隨家人遷到台灣。

片頭另一張字卡交代背景:1949 年前後,數百萬中國人隨國民政府遷居台灣;他們的孩子在父母對前途的不安裡長大,許多人組織幫派,來壯大自己薄弱的生存意志。(字卡的數字比史學估計大得多:社會學者葉高華依解密檔案重新推算,1956 年 9 月 16 日這個時間點,戰後移入台灣與金馬的外省籍軍民約為 102 萬人。這個落差不影響電影,但字卡寫的是一種感覺,不是人口統計。)

1960 年秋天,戒嚴已經十一年多。臺灣省自 1949 年 5 月 20 日起全省戒嚴,一直到 1987 年 7 月 15 日零時才解除,前後三十八年。1958 年,幾個治安單位合併成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資料指出,1959 年以後,警總的保安處是偵辦政治案件的主要單位之一。被捲進白色恐怖的人也不限於共產黨員——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另一則資料寫道,傾共、臺獨、民主人士,乃至沒有特別政治立場的一般庶民,都有可能遭到逮捕。

片中的張父就是最後那一種人。雷恩形容他是一個「書卷氣的公務員」。他在一個颱風夜被人從家門口帶走,被一再追問他的大學同學、同事的朋友,以及他在上海的往事。英文字幕只把帶走他的人稱為 secret police;製片余為彥後來在一場對談中說,他自己「同時也擔任片中的警總主任」。

楊德昌為什麼要在 1991 年回頭拍 1960 年?他在 1991 年 6 月署名的導演陳述裡寫道,這是一個關於某個時代的故事:在那個時代,不論在大陸或台灣,中國人都被嚇怕了,或者太過順從官方版本的歷史,以至於失去了記憶的興趣;這種刻意的遺忘在人心裡留下大片空白,很容易被各種權威利用。他說,這部片談的是在那樣的條件下,人的尊嚴與自重。陳述的最後,他把電影獻給自己的父親和那一代人,希望這些被遺忘的人,能變得無法被遺忘。

他在黃建業的訪談裡講得更直接:對他來說最有趣的,反而不是茅武的生平或他為什麼殺人,而是「那個環境很可能發生這種事」;他們那一代人在民國五十年念初中,到了民國八十年注定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那個年代有很多線索可以讓我們看清楚現在這個年代,這是我做這個片子的最大動力」。

還有一個時間上的巧合值得記下來。國家人權博物館指出,1987 年解嚴並沒有讓「戒嚴體制」跟著瓦解,要到 1991 年總統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與《懲治叛亂條例》,台灣才逐漸回歸憲政體制。這部關於 1960 年的電影,就在台灣開始逐漸走出那套法制的同一年上映——而警總要到 1992 年 7 月才裁撤。

二、那件真實的案子,和它被放掉的部分

片名裡的殺人事件確有其事。1961 年 6 月 15 日晚上十點左右,在台北牯嶺街,少年茅武持刀殺死了女友劉敏。案發隔天的《聯合報》寫他十六歲、她十五歲,標題說兩人「年僅十五六」。1961 年 8 月 7 日一審宣判:因為茅武未滿十八歲,依刑法第 63 條第 1 項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法院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據作家管仁健引述的判決主文,這已是「於法定刑內處以最重之刑」;幾經上訴與更審,1963 年 2 月 22 日以十年定讞。

這裡有一個容易誤導讀者的地方。電影的片尾字卡說,小四在 1961 年夏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後來改判十五年。這是虛構。當時施行的刑法第 63 條(自 1935 年公布以來,這一條到 2005 年才修改)明定,未滿十八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唯一的例外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真實的判決也是照這一條辦的。本站不知道楊德昌為什麼這樣改——他 1992 年接受雷恩訪問時,甚至把案發年份記成了 1960 年——但讀者應該知道,那張字卡不是史實。

楊德昌對事實的態度本來就很自由。他告訴雷恩,他認識好幾個跟那個男孩關係很近的人,所以能把案情查得相當仔細,但「只有很短的一段時間,我覺得有必要忠於事實」;他很快就明白,這不只是某一對少年少女的遭遇。真實的男孩是幫派成員,他卻刻意讓小四不屬於任何幫派,理由是:壞人殺人、好人做好事都不有趣,「只有好人做了壞事,或者反過來,才開始有意思」。他也說,他開始研究這個案子時發現,大多數同代人都清楚記得它,年長的人卻忘了;後來他明白,那是因為「我們都同情那個孩子。這可能發生在我們任何一個人身上。」

這個改動對本站的論點很關鍵。如果小四是幫派分子,這就是一部幫派片,殺人是幫派邏輯的終點,九十分鐘就講得完。正因為他不是,電影就得回答一個困難得多的問題:一個不屬於任何幫派、晚上靠著手電筒的光讀書的孩子,是怎麼走到那一步的?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一個原因,而是一整個環境;而環境只能慢慢地拍。

三、兩個半小時之後,國家才來敲門

如果把 237 分鐘版的字幕時間碼攤開來看,這部片的時間結構本身就是一個論證。手電筒在開場幾分鐘內就到了小四手上。一直到 2 小時 30 分 59 秒,小四的姊姊還在家裡替小貓王抄寫貓王的唱片歌詞,困惑地說她發誓他唱的是「a brighter summer day」——英文片名,就藏在這句聽不清楚的歌詞裡。不到半分鐘之後,門口來了人找張先生。那時全片已經走了將近三分之二。

接下來的大約十八分鐘,電影在審訊室與孩子們的日常之間來回切換。這場審訊的主要形式是寫字:父親被要求把自己的經歷寫下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被追問漏了什麼人、什麼事;審問者告訴他,知道的事不寫,就等於說謊。而整部片最可怕的一句台詞,就藏在這裡——審問者嫌他還有很多事沒想起來,然後安撫他:「不要急,我們有得是時間。」(這句話據影評人肥內的拉片紀錄;英文字幕作 We have all the time in the world,出現在 2 小時 40 分 10 秒。)

本站認為,這句話幾乎就是這部片的形式宣言。這部電影裡的國家等得起:它可以等一個人把一生寫到天亮,也可以等一個家慢慢失去聲音。一部九十分鐘的電影拍得出「父親被帶走」這個事件,卻拍不出國家的這種耐心。觀眾必須先在這個家裡住上兩個半小時,看過父親為了兒子的一個國文分數據理力爭、看過他晚飯後坐在收音機前聽新聞,那扇門被敲響的時候,改變的才會是整個家的氣候,而不只是一個情節轉折。

收音機是另一條線。學者 Ling Zhang 在 2022 年發表的論文裡統計,收音機在片中出現了十次;張父晚飯後認真收聽廣播新聞的習慣,正是被那次突如其來的造訪打斷的。他被帶走之後,收音機還在播颱風警報,提醒台灣西南部的居民防範淹水——但那個固定收聽的位置已經空了。她也指出,他獲釋之後,片中再也沒有出現他坐在自家那台收音機前收聽的畫面。

原創概念圖——一個安靜的米色調日式房間,牆邊架上放著一台木殼收音機,一圈圈磚紅色的聲波往房間裡擴散;收音機前是一張空著的椅子,紙拉門敞開著,門外是深色的夜與斜斜的雨線
颱風警報還在播,聽的人已經不在了。國家沒有破門而入,它只是讓收音機前那個他固定收聽的位置空了出來。本站原創意象圖。

還有一個細節把收音機與審訊接在一起。審問他的人自稱學過音樂、是個搞藝術的人;審訊開始後不久,一名審訊人員自彈自唱起古典藝術歌曲〈紅豆詞〉。楊德昌在黃建業的訪談裡說,選這首歌並不是非它不可:「並沒有確定是《紅豆詞》,反正就是藝術歌曲」——重點在於,「以前常聽收音機播藝術歌曲,那東西一直很僵硬地灌到我們的腦筋裡:那就是中國文化,其實那是個誤解」;他說那個角色是政工幹校的化身,而且「像父親的遭遇跟整個殺人事件有直接的關係」。

最後那句話很重要,因為電影本身並不把兩者的關係說破,而是留給觀眾自己去接。楊德昌在雷恩的訪問裡說,每當有人問他這樁殺人案跟政治氣候有什麼關係,他總是回答:「回去再看一遍!」

四、手電筒:它不是象徵,所以才可怕

小四的手電筒是從學校附近的片場拿來的。開場不久,他和小貓王溜進片場看拍戲,小四被抓進辦公室、記下了學號;接著一陣混亂,他順勢帶走了桌上的手電筒(依肥內的拉片紀錄;他推測那陣混亂是小貓王砸破玻璃替小四解圍)。回到家,他睡在日式房子壁櫥的下舖,拉上櫥門,就靠那支手電筒讀書。雷恩 1990 年 11 月在金瓜石的外景地看過這場戲的拍攝:光線非常暗,而且是同步收音。

常見的讀法,是把手電筒當成光明與理性的象徵。但據作家張耀升轉述,楊德昌接受羅維明訪問時說過,拍攝時他並沒有有意識地賦予手電筒光明與權力的象徵意義,只是因為大部分的戲要在晚上拍,晚上需要光源,所以讓主角拿著手電筒最好;電影完成後,他發現影片顯露出這樣的意涵,也覺得很好,說也許潛意識確實想表達。影評人 Godfrey Cheshire 在為標準收藏撰寫的專文裡也轉述,楊德昌說過他對那個年代最主要的記憶之一,是電力時有時無,以及隨之而來、只有一點點光甚至完全沒有光的時候。

本站認為,這反而讓手電筒更可怕。象徵是導演放進片子裡等你解讀的;這支手電筒卻首先是一件實用的東西——一個少年夜裡讀書需要光,照楊德昌的說法,那些夜戲也需要光。同一支手電筒,可以在壁櫥裡照亮一本書,也可以在同一部片裡照亮一場屠殺:颱風夜,一個曾與 Honey 結盟的本省幫派殺進 217 幫的據點,Cheshire 形容那場殺戮觀眾大多只能從尖叫和碰撞聲去感受,唯一的光源是蠟燭、一顆晃動的燈泡,和那支手電筒。

這就是本站說的「滲」。幫派的暴力沒有自己的燈光,它借用的是一個少年讀書用的手電筒;國家的暴力也沒有自己的舞台,它借用的是一個父親的收聽習慣與書寫習慣。楊德昌在乎這種光到什麼程度?早年曾與他合寫《牯嶺街》劇本初稿的作家小野回憶,拍這部片時楊德昌曾抱怨底片的光影沖錯了,想再花數十萬到百萬重拍;小野勸他說,沒有觀眾會在乎那裡拍的是灰色還是黑色,楊德昌回答:「可是我在乎。」

手電筒的退場也發生在片場。接近片尾時,小四在片場遇到那位替小明試過鏡的導演;導演向他打聽小明的下落,稱讚她哭笑都演得很自然,小四當面嘲諷他連真的假的都分不清,還拍什麼電影。據肥內的拉片,他在片場留下了手電筒;依字幕時間碼,不到二十秒之後的下一場戲,他已經在小貓王家,說他只是來借一本書——然後帶走了一把刀。

五、一個不替你挑重點的鏡頭

長度之所以必要,還有一個形式上的理由。電影學者 David Bordwell 統計,這部四小時的電影只有大約 520 個鏡頭,平均每個鏡頭約 28 秒;雷恩則形容它「幾乎全由優雅的廣角鏡頭構成,大多是固定畫框」。Bordwell 也注意到,連幫派械鬥與致命追逐,都是以一種乾燥、抽離的方式被觀察的。

這種鏡頭很少替觀眾排列重要性。一頓家常晚飯、一場幫派談判、一次械鬥,在畫面裡得到的距離大多差不多;Bordwell 說,楊德昌只偶爾在遠景之間嵌入中景與近一點的鏡頭,足以讓人認出角色,卻不足以煽動主流電影那種熱切的共情。結果是觀眾必須自己去注意那些正在變化的東西——而這恰恰是片中的大人們沒有做到的事。

有意思的是例外在哪裡。Bordwell 指出,這部片也會在某些緊張的對話裡動用剪接,並特別點名父親遭到審訊的那一場。一部很少替觀眾剪出重點的電影,在國家施壓的那張桌子前動了剪刀——本站認為,這不是風格上的前後不一,而是形式上刻意落下的重音。Bordwell 的結論和本站一致:這部片需要它的四個小時,來發展這些母題,並把事件與環境呈現為逐漸改變的東西。剪短這樣一部電影,就不只是讓它變短,而是替觀眾預先挑好了重點,也就是去做它拒絕做的那件事。

楊德昌自己的說法是,他在風格上的所有心思都跟內容搭配,「每一分鐘我都希望能讓戲劇的密度提高」。他和其他編劇替片中幾乎每一個角色都建立了詳細的心理檔案與個人歷史,多到「如果有人要我拍一部關於這些人的三百集電視劇,我也有材料」。所以當他說完整版雖然有四小時,但他認為「非常精瘦」,粗剪還多了二十分鐘、不剪掉才會臃腫時,本站相信他不是在替自己辯護,而是在陳述一個工程事實:四個小時是壓縮過後的結果。

原創概念圖——一條橫貫畫面的長帶,由許多細細的灰色直線排成;左端附近有一個小小的暖色光點,約三分之二處有一道磚紅色的直線,接近右端處有一道深色的粗線;下方另有一條較短的長帶,磚紅色的部分明顯變淡變細
上方長帶依 237 分鐘版的字幕時間碼,標出三個時點:手電筒出現(開場幾分鐘)、國家敲門(約第 151 分鐘)、殺人(約第 224 分鐘)。下方較短的長帶代表約三小時的剪輯版;依鴻鴻的回憶,那個版本刪得最多的是父親與白色恐怖的戲,所以這裡把紅色畫得淡而細——這一部分只是示意,不代表實際刪去的段落或比例。本站原創意象圖。

這個設計有真實的代價,本站不打算略過。雷恩 1991 年 5 月看精剪版時就記下,片中有超過一百個有台詞的角色;楊德昌自己的導演陳述說,四分之三的演員是第一次站到鏡頭前。Time Out 的短評稱它精湛,也說這個幫派故事「常常有點晦澀,因為角色實在太多」;影評人 Keith Phipps 在 2024 年的一場對談裡同樣抱怨,一部許多角色穿著學生制服、又很少給特寫的電影,很難讓人記得誰是誰。第一個小時確實是一場群戲,而國家要到兩個半小時之後才來敲門——在那之前就放棄的觀眾,等於沒有看到這部片的論點。

六、反方:兩百三十七分鐘,仍然沒有看清小明

對本站論點最直接的攻擊,來自 1993 年。黃毓秀在《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發表的論文,開宗明義說這部片講述的是「殺淫婦的故事」;更尖銳的是她的結論:電影藉著把殺死那個女人這件事貶為「不若其大結構重要」,讓奠基於此的整套體系再度自圓其說。換句話說,一篇稱讚這部片的結構與長度就是論點的影評,很可能正在做黃毓秀批評的那件事。

本站認為,這個批評有一半是對的,而且對在一個很具體的地方。

先說不對的那一半。電影並沒有認同男孩們看待女孩的方式。Cheshire 說得很準:對片中的男孩們來說,女孩是可以被宣稱擁有、轉手、爭奪的商品——這是電影呈現的世界,不是它的立場。楊德昌也說,真實案件裡那個女孩的背景和他給小明的非常相似,「所以我對她有那麼深的同情」。小明在最後那場戲對小四說的話,是全片對「拯救」幻想最冷的一記反擊:她質問小四,是不是以為只有他能改變她,然後說,她就像這個世界一樣,而這個世界是不會變的。學者謝世宗也指出,小明看似「淫婦」或「致命女性」,換個角度看,卻是因為絕對的弱勢,成了一個極致的政治現實主義者。

但對的那一半是:這部片把它最珍貴的東西——時間——分配得並不平均。父親得到了一整段審訊,觀眾看著他一次次重寫自己的一生,從堅稱自己一生清白、沒有什麼好隱瞞,到最後請求再給他一點時間把自白寫完;小明得到的,多半是別人對她的議論,和幾段簡短的自我陳述。PopMatters 的影評說她是片中最大的受害者,也是面目最模糊的角色,並把一部分原因歸於楊靜怡是國語不流利的美國演員,讓這個角色和其他人之間天然隔了一層。甚至她的聲音都不是她自己的:標準收藏的資料指出,在美國長大的楊靜怡國語口音太重,楊德昌請了另一位演員替她重新配音。

本站的判斷是:讓父親的遭遇顯得無可迴避的那種距離與耐心,到了小明身上就變成了隔閡。這部片看得見男孩們如何把她當成籌碼,卻只能從外面看她如何在這樣的世界裡求生。據鴻鴻的回憶,短版刪得最多的是父親與白色恐怖;換句話說,完整版多出來的篇幅,很大一部分給了國家與父親,而不是她。這是本片最實在的缺陷,也是本站扣分的主要原因。

七、9.4 分代表什麼

這個分數的意思是:它值得你把一整個晚上交出去,而且應該看完整的 237 分鐘版本,而不是任何剪輯版——因為本站稱讚的東西,正是短版被剪得最多的部分。

初看時,不必在第一個小時努力記住每個幫派成員的名字。盯著三樣東西就好:那支手電筒在誰手上、照著什麼;收音機在播什麼、誰在聽;以及父親每一次出現時,背挺得有多直。這三條線會在兩個半小時前後匯合,然後一路走到結尾收音機裡再次傳來的放榜唱名。

扣掉的 0.6 分,0.4 分給小明——一部願意花這麼多時間讓觀眾理解一個父親如何被國家壓彎的電影,卻只從外面看那個被殺的女孩,這不是篇幅不夠,而是它選擇站的位置;另外 0.2 分給第一個小時的辨識成本,它有設計上的理由,但代價是真的。

至於「經典」這個詞:1991 年它拿下第 28 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片與最佳原作劇本,那一屆它入圍十二項,最佳導演則頒給了王家衛的《阿飛正傳》(本站評過王家衛後來的《花樣年華》);同年東京影展的評審團特別獎,依雷恩的記述頒給的是三小時版;2022 年《視與聽》雜誌影史百大的影評人票選,它並列第 78 名。這些都不是本站給分的理由。它今天仍然有效的,是它證明了一件短版證明不了的事:國家暴力最可怕的樣子不一定是一聲槍響,也可以是一種節奏。它說它有得是時間;這部電影願意用同樣長的時間,把它記下來。

資料來源

本文三張圖片皆為本站原創繪製,不含任何劇照、海報構圖或演員肖像。